[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物业服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抚州市
关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物业服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NC-2024072501
项目名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2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约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三年结束,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月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近六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近六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或以代理机构现场查验为准,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减,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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