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青海50万千瓦风电及海西海南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及配套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青海50万千瓦风电及海西海南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及配套服务 项目进行 ✓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主要采购内容及范围如下:
(1)5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别编制本体50万千瓦风电工程及集电线路、1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工程及集电线路、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需经评审后获取环保批复,其中330kV汇集站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需包含电磁辐射专章部分。
(2)海西海南储能项目:分别编制三峡能源海西大基地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及送出线路、青豫直流二期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按照各地区不同要求,三峡能源海西大基地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及送出线路经评审后获得批复文件;青豫直流二期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及送出线路经评审后获得评审意见。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合同由成交人与项目对应的公司签订(50万风电项目与三峡新能源发电(茫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海西储能项目与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海南储能项目与三峡新能源共和启航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计划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体50万千瓦风电工程及集电线路、1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工程及集电线路、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三峡能源海西大基地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获取批复,海南储能项目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及评审意见获取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的诚信档案信息);项目负责人具有2021年1月1日截止目前至少2项10万千瓦及以上(含10万千瓦)规模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需提供合同及批复文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或者单位出具的任命文件);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近1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无两年连续亏损(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10万千瓦及以上(含10万千瓦)规模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批复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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