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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新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发布时间:2024-08-1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泾河新城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新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陕西省新区泾河新城管理管委会以泾河审准[2024]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新区泾河新城市政配套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崇文镇、永乐镇、北起崇文塔七路,南至崇文新街,超导西侧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
    2.2工程规模:泾河新城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新街)市政道路工程,位于崇文镇、永乐镇、北起崇文塔七路,南至崇文新街,超导西侧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全长约509.19m,规划红线宽度25m。
    2.3 招标范围:泾河新城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新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交通(包括标识、标线及信号灯)、照明工程(含外线接入并点亮)等专业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项目投资总额约:2410.1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1949.96万元)。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2.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 .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 .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 2024年 8 月 17 日 00 时 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xxxq.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3.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8 月 27 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7 日09时30分,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xxxq.sxggzyjy.cn) ;
    9.2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 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xxxq.sxggzyjy.cn)。
    9.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xxxq.sxggzyjy.cn)。
  5. 其他
    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3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 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6.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陕西省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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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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