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泰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泰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吉大景园路16号华庆大厦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024-CG-008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泰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最高限价(结算率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若合同履行期限内合同金额用完,可签订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数额的补充协议继续服务或自动终止;如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金额用完则本项目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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