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及井下中小规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及井下中小规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242)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及井下中小规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 模: 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及井下中小规模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及井下中小规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框架协议)。
2.5招标范围:对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新建及改扩建地面建筑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煤矿井下改造等中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监理服务框架招标。
(1)地面建筑工程(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生活及办公等新建及改扩建工程)。
(2)矿山环境治理(市政道路、管网及矿山环境治理或绿化工程)。
(3)煤矿井下改造工程(与井下改造工程相关的矿建、安装工程等)。
对上述类型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投资金额均为预估算金额,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实际项目投资总额为准,固定每项服务费费率,按实际发生的服务项进行结算,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所有风险 ,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包括异地执业的食宿费、交通费等,需标明服务费(含税)费率,以全部“项目性质”预估服务费合计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
预估算投资及报价表
项目性质 | 服务内容 | 项目估算投资额(万元) | 投标人单项服务费率 | 预估服务费(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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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 新建或改扩建地面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山环境治理中小型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0-500 (含 500 ) | % | 万元 |
500-1000 (含 1000 ) | % | 万元 | ||
1000-3000 (含 3000 ) | % | 万元 | ||
3000-5000 (含 5000 ) | % | 万元 | ||
5000-8000 及以上 | % | 万元 | ||
井下矿建工程 | 煤矿井下改扩建中小型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0-500 (含 500 ) | % | 万元 |
500-1000 (含 1000 ) | % | 万元 | ||
1000-3000 (含 3000 ) | % | 万元 | ||
3000-5000 (含 5000 ) | % | 万元 | ||
5000-8000 及以上 | % | 万元 | ||
全部“项目性质”的“预估服务费(含税)”合计: 万元 |
注: *1.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预估算投资及报价表”格式填写,以表内全部“项目性质”的“预估服务费(含税)”合计作为“投标人含税总报价”,并以此价格作为该项目评标价。
2. 该项目采用费率招标的形式一次性集中采购,以实际项目投资总额为准,固定每项服务费费率,按单年实际发生的服务项进行据实结算,招标人有权以服务期限或达到计划内监理服务费上限先到为准终止合同。
3. 本次招标主要为煤矿井下、地面生产系统项目、办公及生活区区的房建、道路、管网、绿化环保类中小型项目,预估服务费按概算投资区间的上限计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要求资质:
(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综合资质。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综合资质。
(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综合资质。
(4)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综合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证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类别为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矿山井下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每类型至少各1项。(投标人须提供全部类型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注:如同一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内容,视为一项业绩。
3.2.3资格能力要求: / 。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