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大新路小学食堂食材(荤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仙桃市大新路小学食堂食材(荤菜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仙桃市分公司(仙桃市丝宝路东三巷一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KXT2024-030
项目名称:仙桃市大新路小学食堂食材(荤菜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肉类、水产品类,按市场价格优惠下浮比率据实结算(最少下浮3%)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附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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