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RAE-W1003
项目名称: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
预算金额:47.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项目预算: 47.4 3 万元 ;
※3.最高限价: 47.4 3 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45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两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具备所投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智能柜类)。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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