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河北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配套道路 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盐发改批[202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硬化和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山经济开发区(3)标段划分:无(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5)计划工期:2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5月30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4 09:00 至 2024-08-2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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