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数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209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数据服务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2.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单位。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建设周期24个月(2024年 1 0 月开通数据服务;2026年 9 月完成项目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07/18-QT-20901 | 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数据服务采购 | 提供2年稳定、可靠的企业信息数据服务,涵盖企业工商详情、客户查询、供应商查询、经营异常核查、失信核查、被执行人核查、裁判文书详情、股东信息、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核查及详情)、环保处罚(核查及详情)、税收违法(核查及详情)、实际控制人、股权穿透(四层)、欠税公告核查、注销备案核查、简易注销核查、清算核查、公示催告核查及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等内容,以及技术支持等工作 。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数据服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备案资格。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止,应具有至少2个中央企业集团级或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构或省委省政府或省属企业的总部及下属单位(至少两个管理层级)或资产总额100亿元人民币(或年营业收入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集团级的企业征信数据服务类等同类型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成功案例。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