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风电基地项目风电厂区本体用地预审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内蒙古
-通辽市
业主单位
新华(奈曼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通辽市风电基地项目风电厂区本体用地预审咨询服务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HNM-FW-GKXJ-24-0013
交货
/
服务时间:
30
个工作日
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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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
供货范围:
取得通辽市风电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项目位于通辽市奈曼旗,项目总装机容量约
120
万千瓦。对风电厂区本体用地预审(包括不限于:
220kV
升压站、检修道路、线路)独立出具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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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技术咨询服务要求:
①对风电厂区本体用地进行勘测定界,出具勘测定界报告;
②对风电厂区本体用地进行压覆矿产资源核实,出具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
③取得风电厂区本体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包括不限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搜集建设项目备案文件或立项文件,办理土地预审新规定所需的:林草文件、文物文件、水源地文件、自然保护区文件、生态红线、现场查看记录等系列政府文件等。上报旗县自然资源局各科室会签后出具初审意见文件;制作自然资源局规定的各项电子报盘文件;上报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并出具最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文件。);
④编制风电厂区本体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包括不限于前期准备工作及搜集现场资料、现场民意调查、组织上会签字听证、取得村委意见乡镇意见;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协调旗县政法委组织相关专家上会评审取得专家意见,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备案文件);
⑤编制风电厂区本体节地专章并通过专家评审;
⑥取得风电厂区本体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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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基本资格条件:
- 供应商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 供应商应具有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企业近 3 年(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具备新能源项目用地预审相关业绩。
-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在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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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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