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晓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Z-ZB-24-802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晓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是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经营项目包含食品经营管理。(2021年6月13日后办理的提供有效期证书(不对“主体业态”及“经营项目”进行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已成功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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