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景星镇人民政府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221]QXZBGS[TP]20240005
项目名称: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景星镇六个村和龙江畜牧场)):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合同包2(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兴隆川乡六个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合同包3(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永发乡六个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景星镇六个村和龙江畜牧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兴隆川乡六个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永发乡六个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景星镇六个村和龙江畜牧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飞行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②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以上①②资质需同时具备。
合同包2(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兴隆川乡六个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飞行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②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以上①②资质需同时具备。
合同包3(景星镇一喷多促玉米大豆水稻使用药剂项目(原永发乡六个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飞行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②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以上①②资质需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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