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台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爱心守护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81-XHZB-G2024-0035
项目名称: 2024年东台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爱心守护项目
预算金额: 53.2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3.28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全市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 739 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 (困境儿童)和 134 名农村留守儿童招募和选择一名 “爱心守护人”。要求“爱心守护人”每月上门不少于1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提供爱心守护服务。建立爱心守护项目走访记录手册。围绕儿童居住环境安全、身体健康状况、监护人家庭教育状况、儿童人际交往情况、学业指导、道德及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服务,动态监测儿童成长状况,帮助链接资源、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如为民办非企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年检合格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