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烟台市福山区1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
烟台市福山区 1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烟台市福山区1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 4 年 9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11000202402000090 ;
项目名称: 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烟台市福山区 1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水库勘探及安全鉴定报告编制工作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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