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化宣传牌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化宣传牌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沽行审立字[2023]14号)、沽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沽行审立字[2023]15号),核准文号为:沽行审招核字[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规模: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化宣传牌工程,主要建设景点介绍牌、分区导览图、全景导览图、停车场标识、宣传栏、科普解说牌、关怀牌、指示牌、宣传长廊介绍牌、出入口牌、观鸟楼牌、有背板亚克力字标识、亚克力字贴墙标识、宣传栏挂式标识、立地式标识、立房顶标识、贴墙式标识、贴地式标识、礼物美食宣传标识等。2.1.2建设地点:沽源县公鸡淖周边。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2.1.4项目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化宣传牌工程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6质量要求:合格。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化宣传牌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1 08:30:00 至 2024-08-2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0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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