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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丹阳市丹北镇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4-08-2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条件
2023年度丹阳市丹北镇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已经 由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以 丹农[2024]11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 丹阳市丹北镇 ;
( 2 ) 项目规模: 新建机动灌溉站 3座;各类明渠(沟)衬砌13.109km;各类渠系建筑物203座;新建混凝土道路4.504km等内容;
( 3 )工程 批复概算 金额 : 701.89 万元 ;
( 4 )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主体工程应在 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 ) ;
( 5 ) 本次招标工程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3年度丹阳市丹北镇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 负责人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缺一无效 ;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 2021年08月01日至今 )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 一 个月( 2024年07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社保缴纳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 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 [ 2019 ] 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中关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基础证明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将招投标所需的相关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 ,承诺函等其他材料以投标文件里为准。
四、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 4 年 08 月 21 日 -202 4 年 08 月 26 日 。 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 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网银(或者电汇)、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 9万元整 。
1、网银(或者电汇)形式: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或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账号: 填写报名信息后投标单位可挑选以上银行自动生成 “子账户”信息,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
2、投标人若采用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将相关缴纳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执行。
3、本项目允许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后可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参照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镇政服[2023]45号)的规定执行。
注: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会员系统 “ 查看保证金 ” 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联系。
(2)缴纳流程见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操作指南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流程 ”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3)投标人电汇时务必标注标段名称和汇款单位,以便查询及退还。
(4)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5)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09 月 10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 整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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