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应急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州级应急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编号: ZC532600202400559001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532600JH202401035
3、项目编号:ZC532600202400559001
4、 项目名称:州级应急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 预算金额: 100.00 万元,预算金额包括产品购置费、产品安装费及除电源外的所有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7、 最高限价: 100.00 万元
8、 采购需求: 按照 “建成一朵云、打造一个池、完善两张图、提升两大能力”的要求 , 实施州级应急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条款支付。
11、 质量保证:必须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 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 22 -202 3 年度任意一年 的 财务报表或 财务审计报告 ,如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存在弄虚作假,经查询后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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