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海县越溪乡七市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浙江
2025年宁海县越溪乡七市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2025年宁海县越溪乡七市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宁海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330226-20-01-419778,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共同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面积112.51公顷(1687.70亩),主要涉及梅枝田、下田村、七市和田岙4个区块,其中排水工程为拆除重建C25砼排水沟1条长308m,现状排水沟清淤3条合计长1823m,排水管涵600m;灌溉工程为现状灌溉渠加高1条长度525m,修建灌溉渠8条合计长度1638m;田间道路工程为修建机耕路19条总长度4596m,修建生产路1条,长度14m。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总投资为:687.57万元。 2.5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高标准农田的灌溉、排水工程与田间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594.7819万元。 2.7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宁海县越溪乡七市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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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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