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江苏
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已由 泰州市 农业农村局 以 泰农建 〔 2024 〕 1 1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州市 苏陈镇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 海陵区 苏陈镇 。
2.2 项目建设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 项目位于泰州市 海陵区苏陈镇 ,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约为 50 00亩 , 总投资约为 1215万元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涉及苏陈镇双虹村、苏陈镇张家院社区,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约为 2220亩 ,其中包含双虹村 1#管道灌溉泵站(300HW-8)新建,双虹村2#泵站维修、出水池改建;张家院1#泵站(300HW-8)新建,张家院社区2#泵站(200HW-8)新建。双虹村U80明渠(1.655km),双虹村B160明渠(0.289km);张家院社区U80明渠(3.21km),张家院社区B160明渠(0.257km)、张家院社区暗渠ψ80(0.03km)。双虹村排水涵(A型)ψ80×8m(2座),双虹村排水涵(B型)ψ100×8m(1座),张家院排水涵(B型)ψ100×8m(1座),张家院排水涵(A型)ψ80×8m(1座)。双虹村管道灌溉200亩。张家院社区机耕路3.0m宽(2.064km),双虹村机耕路3.0m宽(1.723km),双虹村机耕路3.5m宽(1.365km);及路下涵、连接管涵等。 对应投资预算 金额 约 662.2 万元 ,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4 工期: 230 日历天 , 计划 开工时间: 2024年 9 月 10 日 ; 计划完工日期: 202 5 年 4 月 27 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 后, 预付 签约 合同价的 1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 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 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 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2. 7本项目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3.1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3 投标人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3.1.4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注册 执业; ( 2 )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 。
3. 1.6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1 .7 其他人员要求: 无 。
3.1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
3.1 .9 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 ;
3.1 .10 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派 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2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近2年内受到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批评的;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且影响期未消除的 ; 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 0 时 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 1 . 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 :84/OP/Loginnongtian.aspx);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 1 . 2 登录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 :84/OP/Login.aspx)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购买招标文件
4. 2 .1 完成 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 2 .2招标文件售价¥0 ;
4. 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09 时 3 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开标模式 及 递交方式
5.2.1不见面开标,本次招标定于 2024年 9 月 3 日 09时 3 0分 ,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 5 开标室 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 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细则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评标入围
7.3 详细评审标准
7. 4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2024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共分两个标段 。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2 个标段 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在 2 个标段 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开标、评标、定标 按 一标段、二标段 的顺序进行。 详细情况见第 2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 1 款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 苏陈镇 人民政府
地 址: 泰州市 海陵区 苏陈镇黎明东路 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泰州市 永定西路 258 号 3-226
邮 编: 22530 9
联 系 人:
电 话: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