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6-00679-Z03(2024ZHYX807001)
项目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采购(2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在30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由负责完成安装、调试(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差旅,人工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医疗器械许可: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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