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标准地建设
内蒙古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标准地”建设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备案。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汇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关于授权乌拉特前旗城市发展建设集团开展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标准地”建设的说明》、文号乌发改函〔2024〕21号文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标准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
2.立项批文:《关于授权乌拉特前旗城市发展建设集团开展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标准地”建设的说明》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记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约42950亩用地进行场地平整工作。场平处理以南北向场内道路边线为界,边长约284米正方形区域为一个场平区,区域内尽可能实现自平衡;施工时按每个场平区分区场平,场平按照东、西、南坡坡度不得大于3°,北坡坡度不得大于2°处理;相邻场平区衔接处抹平,抹平处坡比不得大于1:1.5;场平区与南北道路边缘按自然放坡处理,放坡边界参照场内道路结构图,填挖方边坡坡比均为1:1.5。(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是否提供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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