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场区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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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场区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北城区)水乡东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东北,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162354.15 平方米,合 243.53 亩。该工程总建筑面积99878.48平方米,计划新建十五栋建筑物,其中新建实验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9074.81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三栋,总建筑面积 25994.67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食堂二栋,总建筑面积 12076.89 平方米;行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1208.84 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二栋,总建筑面积 29041.84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教师公寓楼二栋,总建筑面积 10294.5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门卫室,总建筑面积 119.43 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 670.17 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室外运动场,占地面积约 28106.29 平方米,其中,看台基地面积 2249.9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397.33 平方米;及地上停车场、小区内道路、景观中心、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共90个班4500个学位。
建设单位: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2招标内容:
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中铁七局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场区绿化工程。
具体工程细目及工作内容:见附表《招标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6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收到项目部通知后顺延相应标段的工期日历天的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确定工期的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符合洛阳市质监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截止时间:2024-08-27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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