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空调通风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4070311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空调通风项目
预算编号: 5
预算金额(元): 6456200元 ( 国库资金:64562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空调通风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456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上海市静安区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空调通风项目。具体采购设备内容、要求、数量及安装工作要求详见需求附件;本项采购预算为645.6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均不予接受。交付日期:接甲方通知后20天内送货至现场,安装及交付60天,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质保期:原厂整机质保24个月(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从验收通过之日。
合同履约期限: 原厂整机质保24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供应商需要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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