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黔南幼专家政实训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
贵州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黔南幼专家政实训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P52270020240008V7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40822002
预算金额(元) : 852255.85元
最高限价(元) : 852255.85元
采购需求 : 黔南幼专家政实训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 一 :
标项名称 : 黔南幼专家政实训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
数量 : 1
预算金额(元) : 852255.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黔南幼专家政实训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特殊资格要求: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③供应商应为“建筑业”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定规模标准,并对照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3〕2号),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1.如供应商没有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提供其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将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州财政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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