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太子河泵站供暖工程)监理
辽宁
业主单位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
备案。以
溪发改审字〔2023]10号;溪发改审字[2023]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30% +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太子河泵站供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生活秀带示范区G地块附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泵站3157平方米及供热管线敷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2940001001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太子河泵站供暖工程)监理
新建泵站3157平方米及供热管线敷设。
4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0.78
4.工期要求:
2024年09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00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
备案。以
溪发改审字〔2023]10号;溪发改审字[2023]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30% +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太子河泵站供暖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生活秀带示范区G地块附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泵站3157平方米及供热管线敷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2940001001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太子河泵站供暖工程)监理
新建泵站3157平方米及供热管线敷设。
4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0.78
4.工期要求:
2024年09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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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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