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啤酒厂供水改造工程施工
辽宁
本溪市明山区啤酒厂供水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明山区啤酒厂供水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本 溪市明山区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明山区 啤酒厂供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本明水发[2024]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本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项目代建机构为 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1 、 供水管线部分新建供水管线 2380m,阀门井 4 座 。 2 、 输水管线部分新建输水管线 376m,阀门井 2 座 。 3 、 给水管线部分 新建给水管线 357m,阀门井 4 座 。 2.2 建设地点: 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 。 2.3 招标范围: 本溪市明山区啤酒厂供水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 清单 。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计划工期: 2024 年 09月 30日2025 年 03月 30日,共计 181日历天 (实际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7 投标保证金: 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 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3 业绩要求: / 。 3.4 财务要求: / 。 3.5 信誉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其他:(1)近三年内无安全事故。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 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缴纳 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 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 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 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 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 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2024 年 08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止,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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