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4-0241
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7.98699(万元)
最高限价:117.98699(万元)
采购需求:中央实验台1套、安全气瓶柜(带排风、报警)3个、器皿柜15个、钢制化学通风柜5台、落地式钢制化学通风柜1台等及拆除工程、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暖通工程(含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ttp://)”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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