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塘岸镇长塘村宅基地改革开发利用集约示范区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项目名称 | 北流市塘岸镇长塘村宅基地改革开发利用集约示范区项目 - 场地平整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977001 | ||||||
招标人 | 北流市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北流市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北流市塘岸镇长塘村宅基地改革开发利用集约示范区项目 - 场地平整工程,地址位于北流市塘岸镇,平整面积总计 145512.78 平方米。本项目包含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回填及调运、临时排水沟、草籽护坡;包含四段 C30 砼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 A 长度 122 米,平均 4.5 米高、悬臂式挡土墙 B 长度 93 米,平均 6.5 米高、悬臂式挡土墙 C 长度 68 米,平均 4.5 米高、悬臂式挡土墙 D 长度 20 米,平均 6.5 米高;新建不锈钢护栏、排水沟等(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8 月 2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8 月 27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玖拾贰万零贰佰柒拾壹元陆角叁分( ?8920271.63 元 ) | ||||||||
工期 | 18 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桂隆(注册编号: 桂24521220183 3 ;身份证号: 45 2502 19 8******4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锦萍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21 ) 4002284 ; 身份证号: 45 0422 19 8******828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广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玖拾贰万叁仟零伍拾捌元玖角整( ?8923058.90 元) | ||||||||
工期 | 18 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邱皇英(注册编号: 桂245222200160 ;身份证号: 45 0981 19 8******78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德武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14 ) 0017851 ; (身份证号: 45 2503 19 8****** 5 9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君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玖拾贰万叁仟陆佰贰拾叁元玖角陆分( ?8923623.96 元) | ||||||||
工期 | 18 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铎峻 (注册编号: 桂245202101504 ;身份证号: 45 0981 19 8******0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海森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23 ) 0005108 ; (身份证号: 4525 26 19 8******55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ztb.gxi.gov.cn、全国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