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4-039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4台电梯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5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财库〔2020〕46号);
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三个月税收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保须提供2024年三个月公司社保及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供应商为经销商时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具有特种设备销售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经营范围,并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网络截屏须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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