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化镇中心小学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慈化镇中心小学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铭-2024-010
项目名称:慈化镇中心小学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如果供应商服务质量和师生评价情况达到合同约定要求,采购人可考虑续签合同,(1年+1年+1年)模式。每年合同期满后,如果供应商服务质量和师生评价情况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不予续签,有权中止服务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 ( 1 )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 ( ①-⑥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除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含有外另 单独 提供 一份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 )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 , 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详见 招标文件 ) ,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单位或者所经营管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