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两园工业园区道路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委托, 对[350191]KTXM[GK]2024001、高新区两园工业园区道路监控设施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高新区两园工业园区道路监控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1]KTXM[GK]2024001
项目名称:高新区两园工业园区道路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3,930.00元
采购包1(道路监控设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 2,903,9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03,930.00元
投标保证金: 58,078.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2)本项目采购产品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在供货时须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3)本项目采购产品中若有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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