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购置医疗设备一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购置医疗设备一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2024-01-243
项目名称: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购置医疗设备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221000
最高限价(元): 122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21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买医疗设备一批。(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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