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看守所、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庆元县看守所、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2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浙大采招E2024184号
项目名称: 庆元县看守所、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最高限价(元): 1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庆元县看守所、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标项1, 项目属性:服务类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②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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