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大有庄100号74、75楼地下一层局部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党校大有庄100号74、75楼地下一层局部拆除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央党校大有庄100号74、75楼地下一层局部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 CIECC-ZYDX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工、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0017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要求”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综合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形式):领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
(3)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5室。
(4)联系人:成思娴,联系电话:。
(5)综合评审文件费用: 5 00 元,现金形式获取售后不退。
(6)集中现场踏勘时间: 202 4 年 9 月 2 日 10:00 (北京时间),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供应商在2024年8月30日17点之前将踏勘人员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踏勘当天须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上述集合地点集合并登记。注:授权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的资质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并在确定成为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类似工程是指已完工的合同额56万(含)以上的房屋拆除或房屋新建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中含房屋拆除分部分项或公共设施装修修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5)供应商须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供应商在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以及拟派项目组/项目经理部人员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须加盖公章,文件有缺失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参选文件的递交
(1) 文件递交时间: 202 4 年 9 月 6 日 0 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1.64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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