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筱溪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四川
业主单位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贡井区筱溪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贡井区筱溪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贡发改发【2024】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贡发改发【2024】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自贡市贡井区 ;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503.4平方米,新建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24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13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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