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探索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探索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XJZB-2024-015
项目名称: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探索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 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探索课题研究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或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审查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则将以个体工商户为户名的银行账户状况视为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状况;如果个体工商户仅有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成员的银行账户,则将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成员的银行账户状况视为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来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半年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以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优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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