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山政投初设〔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七标段,第一标段:涉及梨园站、华信路站(改压缩站)、桃源站、柳林站、金和园四号公厕改造,总建筑面积433.95㎡;第七标段:涉及邯山广场公厕、机场路站(改压缩站)、107院(改压缩站)改造,总建筑面积365.0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
2.1.3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七标段: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七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4 08:30:00 至 2024-08-29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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