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和田分区设立研究及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4-01号
项目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和田分区设立研究及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最高限价(元): 2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和田分区设立研究及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一)和田分区设立研究:咨询重点是和田分区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从新疆自治区和和田地区的角度进一步充分论证和田分区设立的必要性;二是系统全面客观梳理和田分区与喀什经济开发区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在50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分区还是新设立分区;三是在和田地区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开发区或产业发展平台,确定和田分区四至范围;四是站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的角度,明确和田分区与喀什经济开发区产业分工与协作关系等。 (二)和田分区总体发展规划 重点内容包括: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保障措施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成果文件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议(后续需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成果文件的修改直至审议通过),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 本项目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法定代表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需提供公司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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