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402000071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13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13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内容: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供货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10日内供货。(5)质量要求: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新、未开封过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得提供三无类产品;必须保证投标产品不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必须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保证验收合格率为100%,供货产品随附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如出现任何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担。(6)货物明细: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不得少于5年。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10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②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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