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张家界市武陵山植物园南门周边造林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张家界市武陵山植物园南门周边造林工程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6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 的张家界市武陵山植物园南门周边造林工程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武陵山植物园南门周边造林工程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4]117号
3、委托代理编号:-709
4、采购项目预算:1,797,877.2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财购〔2024〕1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类须含良种(提供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或者林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上二维码扫描信息截图 )。
备注:( 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 号文件规定,2015 年 10 月 1 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 号文件规定,2016 年 10 月 1 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 2)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 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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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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