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BZX-CG-20240826003
项目名称:旬阳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关小学伙食采购蔬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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