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E3508250801801306001 (招标文件编号:E3508250801100304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后山村 泉洋路南二弄3号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87.860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蓝占安、徐化新、张汉宁、陈磊、李潮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胡志文 ,注册编 号:闽23520需解锁;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投标报价为4878601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10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467000元);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 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 单:蓝占安、徐化新、张汉宁、陈磊、李潮杰。
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公示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5日
监督部门及电 话: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解锁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