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
浙江
G1523 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523 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二阶段 (下称 “本项目”)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函〔 202 4 〕 25号 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 G1523 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二阶段 。 项目于甬莞高速公路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交叉的阁巷枢纽处,对应甬莞高速桩号 JK318+310.934,绕城高速西南线桩号K56+327.983。
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匝道总长5164米,桥梁1560米/9座,互通式立交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9米,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10.5米,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6.5米。连接线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互通服务设施1处(包括房建工程、收费站、收费大棚等)及交通安全、机电工程 等 ; 项目 总投资约 66176.876 万元 , 工程建安费约 40311.06万元 。
2. 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 1) 勘察设计:具体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管理、养护及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 其他设计(专项设计等)、 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 2) 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 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 3) 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总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的 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变更、补充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含施工过程服务及动态设计)等 。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2.3 设计工期:
( 1) 合同签订次日起 90 日历天内 提交全路段完善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及初勘初测成果 ;
( 2)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90 日历天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详勘详测成果 ;
( 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应同时具备下列 ① 和 ②项条件或由① 和 ②项组成的联合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 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投标截止日不得大于1个月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方在职职员) 。
注:职称证上没有显示专业的,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评定时能证明专业的评审表或证书颁发部门开出的专业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有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 资质 单位且联合体单位家数不超过 2家 。 若联合体投标,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
3. 4 其他要求: 投 标单位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提供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3. 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 7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 .html)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 08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09 月27 日 。
4.3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 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 .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html)。
4. 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电子 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 4 年 09 月 08 日 1 7 : 0 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 202 4 年 09 月 11 日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原剑桥华府> 二层代理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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