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救助服务调查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DL-2024138
项目名称:社会救助服务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社会救助服务调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社会救助服务调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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