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二团2024年秋季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一师二团2024年秋季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11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四楼(项目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Y-2024-CS-08-27
项目名称:第一师二团2024年秋季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豆制品、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禽类、水产类、粮油、副食调料等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 7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
( 8 )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9)《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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