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新野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二次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野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inye.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YGGZYZC-2024-0 7
2.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 55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院机关及派出法庭物业综合服务,包括保洁、安保、水电、会务等服务。
5.2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 服务期限: 2年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包
6 . 合同履行期限: / 。
7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 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微 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微 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 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微 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微 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
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和 资格信用承诺制。
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 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 (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 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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