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吉林
-通化市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03号
2. 项目编号: SYGGZYBM-2024196
3. 项目名称: 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 建设 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内 。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作并移交完成全部验收成果为止 。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 。
9.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3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9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供应商申请人须为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