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自救器检定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自救器检定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自救器检定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1-CGN-240813920 SXZB-2408198311JNF1983/01 ) , 已由 总经理办公会议 [2024] 第 11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控股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用于压缩氧自救器的氧气瓶和压力表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和相关检定规程及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水压试验和强制检定。压力表每6个月进行1次强制检定,自救器管理单位必须对水压试验和强制检定记录进行备案。现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定单位对我公司自救器进行检定。
2.2采购范围: 自救器外观检验,补充氧气、更换药品、压力表检 定,出具检验报告(共计 600台)。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 关技术要求,保证自救器使用前符合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中包含自救器检验类别);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自救器检定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