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气化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升级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气化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升级改造监理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气化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升级改造监理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34-CGN-240814057 SXZB-2408206311JNF2063/01 ) , 已由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党总支会议纪要【 2024】3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为金象公司新建气化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升级改造的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包括旧装置区拆除、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 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管道安装、工艺设备装配安装、设备仪表安装、电气自控安装、电缆敷设、管道阀门及管件的安装、防腐保温等所有金象公司指定的工程。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9个月
2.3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化工厂设备升级改造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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