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中药维吾尔药饮片、辅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ZB-HTCG2024-H00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中药维吾尔药饮片、辅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企业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交);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单位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单位需提供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时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包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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